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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文化执法机构如何改革?人员如何安置?
  2. 知州,知府,知县有什么区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文化执法机构如何改革?人员如何安置?

文化执法在这次国家改革方案中被确定为五大综合执法改革之一,改革后文化领域将整合执法***推行综合执法。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调整,保留参公身份。

改革方向

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怎么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今年3月出台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文化领域综合执法的规定:

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总要求是将分散的执法***进行整合,推进相近领域或同一领域综合执法,一个部门设置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比如文化部门原有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旅游监督执法队、文物执法队等要合并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后,职能整合,将大幅度减少执法队伍的种类。这样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率,也可以破解以往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

同时,改革后将较少执法的层级。工作实际中,执法的主要力量在市县,直接接触执法对象。而像以往省级部门的执法队伍多是承担宏观管理职能,没有具体的执法工作。这次改革将逐步取消省级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市级执法力量也将下沉到区和县。同时,今后行政执法将持证上岗,规范管理,按照执法程序文明执法。总之,文化综合执法改革也将参照这个原则。

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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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置:

正式在编人员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着职责的调整而调整,在身份上之前是参公身份的可以保留,但国家已要求取消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今后如何确定身份还待下步的改革。有种说法是下步会推行执法类专项编制,专门用于执法人员。

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临时人员,按照禁止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的要求,可能会被清退。这次地方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也提到了“严禁使用***人员执法”。所以这部分人员可能会被进行分流或清退。但考虑到基层执法中***人员占比大,一下子清退会影响工作,中间会设置一个过渡期。

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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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文化执法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那么恭喜你!你要转为参公了,待遇公务员一模一样。

首先,这次机构改革,文化局、旅游局、体育局三家单位合并了,组建了一个新局叫文化旅游局,有些地市甚至把广电局也合到文化旅游局了。2018年3月,***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要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机构整合上,中央层面是成立了文化和旅游部,下面还有一个二级机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到地市级层面,是成立文化旅游局,下面成立了二级机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有些地市叫大队)。

文化执法机构的人员分为三类:事业编、工勤编和合同工。 1. 事业编人员。一般是财政全供的,2016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中已经明确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还有一条是:“综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意思也就是说本来已经有执法证的,岗位不变,而且转为参公编制;没有执法证的需要考执法证,拿到执法证了才能有执法权,转为参公编制,一般都能考取执法证;如果你没有拿到执法证,那你还是事业编财政全供人员。

2. 工勤人员。工勤人员是没有执法权的,而且一般来说工勤人员也不让考执法证,工勤人员的身份不变,还是事业编工勤;但是有个别地市工勤人员可以参加转岗考试,然后再考执法证,就能转为执法人员了,这种政策只有少数地市有,大部分地市工勤人员还是不能转岗的。网上流传说这类执法单位的事业编工勤人员要转为参公编工勤,意思也就是说跟公务员单位工勤编一样,总所周知,公务员单位的工勤编待遇可比事业编工勤好太多了,但是这种说法不靠谱,至少我还没见过哪个红头文件规定这类事业编工勤也可转为参公类工勤。


3. 合同工。就是协助正式在编人员执法的人员,这类人员一般是劳务派遣,跟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劳务公司又跟单位签订的合同,这类人员是没有执法权的,也不是正式在编人员,职能从事宣传教育、劝阻等***性工作。这次机构改革中,把以前旅游局的执法人员也并入了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人员增加了不少,有些地市正式在编执法人员已经够了,就把这类合同工辞退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地市正式在编执法人员还是太少,不够用,这类合同工依然维持原状不变。

知州,知府,知县有什么区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知府>知州>知县

知州主管地方军事,相当于现在的省属的军事机构长官,知府就是***,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

知府又叫做太守,是某一个州郡的最高长官。知在古代作为管理的意思,府则是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出现。到了唐朝时期,才设置了府伊。

到了宋朝时期,才有了知府的称号,主要管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元朝时期废掉府设置了路,到了明清时期又被改了回来,省县之间的行政单位成为府。

尤其是在明朝的时候,根据知府交纳税粮的多少,又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在京城的知府为正三品,以20万、10万税粮多少为界限,依次是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

明中期之后,虽然稍有调整,但是大体上还是差不多。古代的知府,就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

宋太祖为了吸取五代时期群雄割据的局面出现,规定各个州的刺史只直接服从于朝廷,节度使不得插手相关事务。

再加上宋朝比较重文轻武,后来又派遣京城的文官代替刺史去管理各个州,比如说“权知××州州军事”。

这里面权就是“虚职”,或者说是挂职,相当于是代理行使权利。知在古代是管理的意思,军是古代的军事,州军的州是古代的民事,因为古代军政一体。简称就是“知州”。

元朝时期基本延续宋朝行政,但是在此基础上设立了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的达鲁花赤,地位要比知州高。

知州自宋代开始,到明清时期开始成为定制,所以以明清时期的知州、知府、知县来说明。

以明为例,三者的等级为,知府>知州>知县。明朝设十三省,省以下为府、州、县,各有职属。

知府、知州、知县

以省份来看,府相当于如今的市,州相当于如今的县,县相当于现在的乡镇一级。值得一提的是,“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相同”

明清时“州”分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知州的品级和知府相当,散州知州的地位只相当于知县。直隶州直属于省,下面管辖县,而散州直属于府、道,下面不管辖县,所以一般都是知州这一块需要分清楚,其他的像知府、知县,则很容易搞清楚。

知府要是放到如今的话,则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古代是政法不分家的),知府下面有同知、通判等属下,分管一府的督粮、军队、捕盗、水利等事务。

而且府也有直隶府(无此职位,方便认识而已),例如明朝国都北京、留都南京管理者,则成为顺天府尹和应天府尹,为中央官员,地位和省级官员一样。

知州的话为县长,属下有同知、判官等,职务和知府之下的同知、通判一样,掌管一州的粮草、军队等实际事务。

知县到了现在就是乡长了,为最低一级的官员,自古以来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所以知县就是国家管理人民的直接负责人,康熙、雍正都十分看重知县这个职位。

知县以下属官有县丞、主簿,分管钱粮、户籍、征税、巡捕、河防等事。知县地位低,品级小,但却是帝国的奠基石,一个好的知县,对帝国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作者/狐史首丘:主写三国,次写明清,其余百度,然后乱编,喜欢点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文化建设专员职业规划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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